網紅隔離險緣何成了“燙手山芋”

蘇向杲

承保隔離險的險企最近麻煩不斷,先是部分險企以“上海地區沒有中高風險區”爲由拒賠隔離險登上熱搜,後是近期大量投保人投訴險企不合理拒賠隔離險。網紅隔離險一時成了“燙手山芋”。

實際上,與當下備受爭議截然相反的是,在推出之初,隔離險曾受到了消費者與險企雙方的追捧,尤其在一些互聯網平臺爆火。在這樣的背景下,10餘家險企先後推出了類似產品。

隔離險爆火,一方面與其切中消費者痛點、價格親民有關。疫情期間消費者被隔離的風險陡增,而此前無相關保險分散風險,且隔離險的價格只有幾十元,一旦被隔離則可獲得數千元賠償,保險的槓桿作用明顯。另一方面,由於隔離險可以擴大線上流量,增強公司美譽度,險企也熱衷於推動該險種。

不過,自3月底上海地區開始嚴格封控管理後,險企拒賠隔離險的案例與消費者投訴漸多,且消費者與險企均“喊冤”。

消費者指責險企無理拒賠。如,部分消費者在“隨申辦”等政府機關指定的網絡平臺開具的居家健康監測證明被險企認定爲“不具有法律效應”,並遭到拒賠。此外,部分消費者稱,險企以今年4月份、5月份“上海地區非中高風險地區”等爲由拒賠隔離險並不合理,原因是上海沒有按照之前常態化的中高風險地區劃分,而是按封控、管控、防範三區劃分,險企拒賠是玩文字遊戲。

險企則迴應稱,已經做到了應賠盡賠,且在巨量賠付壓力下,隔離險業務已經“賠穿”。

緣何“叫好又叫座”的隔離險最後卻兩邊不討好?核心癥結是險企對疫情大面積擴散的風險預估不足,產品定價有問題。多位精算師告訴筆者,隔離險定價依據是歷史大數據,不少險企以武漢的疫情數據作爲定價基礎,在疫情超預期後不得不收緊理賠、下架產品以降低風險,這產生了大量拒賠和投訴。

對此,筆者認爲,虧損並不是險企拒賠的正當理由,險企應按保險合同載明的條款做到應賠盡賠,不玩文字遊戲,不忽悠消費者,保障被保險人合法權益。保險法早就明確,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此基礎上,保險業還應該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產品創新機制,強化風險經營能力,提升服務效率。

一是敬畏風險,合理定價。儘管險企是經營風險的專業機構,但國內外都出現過保險機構因對風險識別、評估不足而“吃大虧”的案例。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日本、美國的保險公司因利率風險評估不足而出現倒閉潮。我國險企在2015年之後大量承保P2P履約險,但由於對風險評估不足出現大量虧損,部分險企至今尚未走出泥潭。

二是真正做到以客戶爲中心。目前,不少險企標榜“以客戶爲中心”,但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往往會“忘記”這一宗旨。如,一些險企在宣傳隔離險時,只強調消費者權益,故意淡化“免責條款”等不利於理賠的條款,等消費者理賠時發現上當受騙。

三是要強化監管力度。一方面,監管要鼓勵創新,持續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保險需求;另一方面,監管也要加大管控力度,設好紅線,督促險企充分識別創新過程中的道德風險、政策風險、技術風險等風險,守住合規經營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