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騎車沒戴口罩「最高罰1.5萬元」?事實查覈中心:只有這2縣市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擴大,讓「戴口罩」這件事似乎成爲全民新共識。(圖/資料照,以下同)
隨着新冠肺炎疫情在臺逐步延燒,也讓「戴口罩」這件事再度成爲「全民新共識」;日前網路盛傳,不少縣市已於5/17起,將針對騎機車未戴口罩者,開罰3,000至15,000元的新規定;不過在臺灣事實查覈中心調查過後,澄清目前僅有臺北、新北有相關罰則規定,還請民衆無須太過焦慮。
誠如先前所述,日前網路盛傳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等地區,自5/17起民衆騎車時倘若未依規定戴口罩,將被處以3,000至15,000元的罰緩;不過根據衛福部所發佈的新聞稿,目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僅規定目前疫情升級至第三級的臺北市及新北市,外出民衆必須全程戴口罩;同時經臺灣事實查覈中心詢問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臺中市相關部門後,上述縣市發言人均表示仍會以早先頒佈的「秋冬防疫專案」作爲裁罰基準,同時目前並未針對「騎車未戴口罩」的民衆進行開罰的規定。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仍會先行以勸導爲主,倘若民衆仍不願配合,纔會移送衛生局進行開罰。
臺灣事實查覈中心強調,由於臺北市與新北市自5/15起至5/28,已進入第三級疫情警戒;當中就曾表示,民衆外出時,不管走路或騎機車均需正確戴口罩;如遇不願配合民衆,會先行以口頭勸導爲主;倘若勸導不聽者,警察及交通大隊可協助蒐證,再逕行移送衛生局開罰 3,000 元至 15,000 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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