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線上遊戲認識國中妹子 他揪到家裡嗨玩3回合 這下慘了

中部一名蘇姓男子與國中女生髮生性行爲,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中部一名20歲的蘇姓男子,去年透過線上遊戲結識未成年的國中少女A,明知A女未成年,仍3度與A女發生性行爲,慘被A女父親控告。法院審結,考量蘇男認罪,未能與A女和解等情狀,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2022年8月間透過線上遊戲結識13歲未成年A女,便於同月間把A女約到家中,在未違反A女的意願下3度發生性行爲,但隨即被A女父親發現,A女父親氣得前往警局報案擒狼。

檢察官偵辦時,考量蘇男稱自己知情A女未成年,但A女沒有詳細交代年齡,僅稱自己與他相差6歲,他才猜測A女的年齡介於12至15歲之間,並不知情實際上A女年僅13歲,故僅以涉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將其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蘇男透過線上遊戲結識A女,明知A女爲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仍未能剋制自身情慾衝動,貿然與A女發生性交行爲,對未具有成熟性自主能力的A女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再兼衡蘇男坦承犯行,未能與A女及其父親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等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