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兼打廣告 平臺業者不管
外送員可否在外送箱加上政治宣傳廣告?Uber Eats迴應:「這是外送員自行決定並選擇的行爲,和公司及品牌立場無關」。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說,外送收入愈來愈低,促使愈來愈多外送員跟平面廣告業者合作,出租外送箱置放LED形式等跑馬廣告或平面廣告,外送平臺業者並未對此行爲加以規範。
法界人士說,就像個人計程車有權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決定合作廣告內容,但如果有加入車隊,就要依照雙方合約規定辦理。外送員能否在外送箱加裝廣告物,也要看與外送平臺契約而定。明定外送裝備型式就要遵從,如果沒有規範,當然可以自己加裝廣告招牌,或自己想放上去的物品。
陳昱安說,平臺僅規定,外送員跑單時不能遮蔽識別Logo。以Foodpanda爲例,若外送員跑單時配上外送箱、身穿制服、安全帽,每一單就能多出五元廣告費,若被檢舉,該期(半個月)所有訂單廣告費會被全數取消。
陳昱安說,許多外送員因跑單費愈來愈低,爲了增加收入,額外跟平面廣告業者合作,在外送箱放上LED燈組、平面文宣等廣告,尤其去年選舉期間,外送箱貼候選人廣告很常見;平臺業者一直都沒有明確規範,他認爲,外送員在機車、外送箱上放廣告,類似公車、計程車的行動廣告性質。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外送員跟平臺業者是承攬勞動契約,勞動部協調工會、平臺業者溝通時,兩方都未就此問題提出異議。交通部則說,流動廣告物刊登管理屬地方政府管理權責,中央無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