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外送平臺管理草案二讀 業者應於訂單成立前揭露報酬

新北外送平臺管理草案二讀 業者應於訂單成立前揭露報酬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新北市議會今進行「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二讀審議,明確定義在新北市登記或提供勞務的外送平臺業者,都納入管轄;另新增平臺業者與外送員成立外送訂單前,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報酬的計價方式。下週可望完成三讀。

二讀草案通過外送平臺業者須爲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元的意外傷害險;政府因天然災害宣佈停止上班,平臺業者應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但書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

而草案先前規定外送員每日服務期間不得超過12小時,因議員認爲外送員會選擇此行業就是希望能多賺點錢,無限制時工時必要,工會也認爲,外送員可跨平臺服務,限制每日12小時上限,未來恐無法執行及稽查,因此刪除此限制工時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