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申請有訣竅 小心這3種常見錯誤被退件
▲根據統計,2018年「專門性或技術性」來臺工作申請案件駁回率只有6%。(示意圖/資料照)
在產業全球化的浪潮下,各國爭相吸納優秀人才,勞動部去(2018)年也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的措施。根據調查,外國專業人士在專門性或技術性來臺工作申請案件逾1.3萬件,駁回比率僅6%,其中又以逾期未補正、不符合資格等事由最爲常見。
根據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許可的種類,原則上是以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從事的工作性質進行劃分,目前開放包含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僑外資事業主管工作、藝術及演藝工作等7大類別;各類別工作有不同的僱主資格、外國人資格或薪資門檻等標準,僱主或外國專業人才應評估工作內容和相關勞僱條件後,選擇合適的類別進行申請。
另外,2018年上路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工作的措施,只要符合特定資格的外國專業人才藝術工作者,可以不用透過僱主送件,自行向勞動部申請來臺工作許可。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2018年申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許可約有1萬3900件,其中駁回申請件數爲838件,主要駁回的理由有3個,包括逾期未補正(75.9%)、外國人資格不符(10.2%)以及僱主資格不符(6.5%)。
發展署表示,申請案若經審查有應備文件缺漏、或者申請書表內容填寫錯誤等情形,都會發函請申請人於30天內進行補正。因此,提醒申請人送件後,應注意是否收到補正通知函,並依退件原因儘速辦理,避免申請案逾期補正而遭到駁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表示,「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整合各項申請來臺的資訊,建議僱主或外國專業人才可先上網查詢,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不僅能降低被駁回的機率,同時也能快速核發工作許可,最快7個工作天內審覈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