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醫師來臺救災 可短期執業2年
八仙塵暴,造成400多人傷亡,當時礙於法令,擁有優秀植皮技術的外國醫療團無法來臺協助,衛福部擬修《醫師法》補強。 (本報資料照片)
4年多前八仙塵暴,一共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面對嚴重燒傷的病人,國外雖有優秀的植皮技術,卻礙於法令,醫療團無法來臺協助,衛福部擬修《醫師法》,只要是主管機關認定的緊急情事,即可核發效期2年的短期行醫證。另離島偏鄉醫師,亦開放領有教育部認可的9大國家、地區,例如美國、日本等,執業5年以上醫師短期行醫,不需重新通過基礎醫學檢測。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國外醫師若要領取國內短期行醫證,得先取得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資格,也因此,先前發生的緊急災難,不論是921大地震、八仙塵暴,外國醫療團受限於《醫師法》,無法來臺治療病患,《醫師法》修正後,只要是主管機關認定的緊急情事,即可核發效期2年的短期行醫證。
另在衛福部旅外醫師返鄉的「延攬旅外專科醫師返鄉服務計劃」中,凡回臺服務者,得重新取得我國醫師執照,5年來僅10幾人通過,石崇良指出,醫事司擬針對偏鄉、山地、離島地區,開放領有教育部認可的9大國家、地區醫師執照,且執業5年以上者返臺短期行醫,包括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未來這羣醫師返臺,因臨牀經驗豐富,不需重新通過基礎醫學檢測。
此外,醫事司亦透過《醫師法》修正草案訂出國外醫師來臺執業、國外醫事人員來臺受訓及短期教學的規定。石崇良表示,爲延攬優秀人才來臺,於教育部認可的9大國家、地區取得畢業證書,且執行臨牀醫療業務達3年以上者,未來免經教育部學歷甄試,即可參與考試。而外國醫事人員若來臺接受臨牀訓練、教學,需有本國醫事人員現場指導,且治療前需取得病人同意,以維護病人安全。《醫師法》修正草案正進行爲期2周的預告期,若取得各界同意,將送往立法院審查,力拚明年上路。
對於《醫師法》修法,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鬱雯表示,草案中針對外國醫師人員來臺受訓、教學,僅規定需由本國醫事人員現場指導,工會建議應改爲主治醫師,讓接受治療的病人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