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 併購 FoodPanda 公平會主委:5月14日遞件、正檢閱資料

UberEats母公司上週宣佈將併購foodpanda,公平會證實已接獲結合申請案,將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後,再做準駁決定。本報資料照片 餘承翰

外送平臺UberEats母公司提出擬與FoodPanda結合申請,強強聯手將成爲超大外送平臺。公平會主委李鎂23日表示,5月14日已經收到申請結合案件,目前正在審視資料是否完整,確定資料完整後將正式受理,30個工作天內不得進行結合,必要時審查期間再延長60個工作天。

李鎂23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外送平臺併購是否涉及限制競爭之調查程序、認定原則及對消費者權益影響之配套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李鎂表示,先前也曾針對外送平臺要求合作餐廳接受「店內價條款」及「顧客自取」等垂直交易限制行爲作成處分案例,因此,對外送平臺的營運模式,會關切有無對市場的競爭產生影響。

公平交易法除對於「競爭行爲」予以規範外,也包含對於「市場結構」的管制。依照公平交易法結合相關規定,事業間的合併及購併(M&A),倘符合該法對於「事業結合」之定義,且參與結合事業之市場佔有率或銷售金額達到「申報門檻」,應於事前向公平會提出申報。

李鎂指出,UberEats併購foodpanda將顯著改變市場結構,因此審查重點將是「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訂價能力」、「合併案協同效果(聯合行爲)」、「市場效益」 等 4 大面向。審查過程中將徵詢利害關係人(餐廳、外送員、消費者等)所屬團體及相關主管機關之意見,並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再由本會委員會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規定,審酌其結合之「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再做出準駁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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