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新聞臺主播宮鬥 她全盤輸遭解僱淚稱:被曲解抹黑
TVBS新聞臺前主播張靖玲遭解僱,士林地院5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資料照)
TVBS新聞臺主播張靖玲5月間遭指參與女主播們宮鬥事件,9月13日因故遭解僱,張靖玲向新聞臺提出返還工作權訴訟,請求回覆主播一職,士林地院民事庭5日上午10時開庭,張靖玲到庭,表示願意與公司調解,哭訴整起事件遭到曲解、抹黑,是不可承受之重。法官仍勸兩造雙方進行調解,避免法院調查不法侵害時,傳喚主播們到庭,讓案件成爲焦點,影響TVBS新聞臺形象。
48歲張靖玲泣訴,2005年9月1日擔任TVBS新聞臺生活產經中心記者,直至2011年11月1日出任主播,薪資6萬6125元,其中包含1萬元津貼,長達10年擔任主播職務,但在今年5月,因牽涉「職場不法侵害」,遭公司主管通知調整爲節目中心資深文字記者,張認爲是違反勞動基準法。
張的律師更指,TVBS新聞臺要求她簽下「職場行爲改善通知書」,不論是否有霸凌行爲,但也已沒有做,她因而拒絕簽字,導致主管認爲他不願意配合,種下之後遭解僱的原因。
張隨即在5月1日到5月17日請假,但公司卻以曠職爲由,8月17日記1大過,之後再連續記她9大過解僱,但張起訴,自5月1日起都有到班打卡,請求提供原主播職務,並認爲,原來只是反應調職想法,卻演變成解僱。
不過TVBS新聞臺訴訟代理人指出,早已要求張靖玲改善她的行爲4次,承諾只要張靖玲願意改善,可以既往不咎,無奈還是進入後續法律訴訟,並拒絕接受調解。進一步更稱,解僱張靖玲是爲了保護遭霸凌的主播。
法官提醒TVBS新聞臺訴訟代理人,一但進入調查,法院一定會對「職場霸凌」實質調查,釐清張靖玲是有涉及霸凌,屆時將傳喚主播到庭,必定成爲焦點,影響到TVBS新聞臺形象,希望律師退庭後再與資方討論,是否還願意進行調解。
法院依勞動事件處理法聘請勞動調解委員則稱,勞動諮詢委員徐國淦稱,對於調整主播一職,在媒體是「懲戒性調動」,資方應更小心、謹慎,尊重一名10幾年主播的感受。另一名諮詢專家李貞儀則稱,對於「職場霸凌」,資方已調查完畢,卻刻意沒有對外揭露結果,已經是對張靖玲釋出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