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嬰監視影像上雲引反彈 衛福部駁:影像損毀案件多

衛福部社家署編列2.6億經費,設置「監管雲」避免託嬰中心發生兒虐、不當對待時,因設備損毀等原因導致影像損毀,無法還原事發情況,遭託嬰團體反彈。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社家署編列2.6億經費,設置「監管雲」避免託嬰中心發生兒虐、不當對待時,因設備損毀等原因導致影像損毀,無法還原事發情況。此事引發託嬰教保團體反彈,國民黨立委林爲洲等人今亦召開記者會,認爲此舉是帶頭侵犯隱私權、破壞親師互信關係。衛福部迴應,歷年案件可見,監視影像確實有保存不當風險,對家長、教保員雙方均有保障。

全國託嬰中心自109年起依「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依規定影像應至少保存30日。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110年至112年6月地方政府調查託嬰中心涉兒虐、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共114件,而109年至112年11月監視設備因人爲操作不當或損壞共計10件、例行稽查發現損毀經限期改善共計31件,比例近1成,「可見監視影響有不當保存之虞。」

目前全臺已有5縣市運用自有經費推動設置監視器影像雲端儲存系統,分別爲新北市、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臺東市,共183家託嬰中心配合將影像上傳,分別爲公共化託嬰中心178家、私立託嬰中心5家,監視畫面將備份保存30日,影音資料上傳異常時會即時告警,通知託嬰中心及地方政府設備異常應立即維修。張美美說,藉由設置監管元,不當照顧事件發生時,地方政府可立即調閱影響,減少向託嬰業者索取影像時間。

託嬰團體日前提出,保護、控制僅有一線之隔,放眼全球民主國家,均未規範託嬰中心必須無死角裝設監視器,也無監管雲設置的強制作爲,尤其私立託嬰中心,與公辦民營的準公託不同,屬私人場域而非公共場域,政府不宜強制要求上傳相關影像。

對此,張美美今重申,建置監管雲除可於事發時協助託嬰中心、家長釐清事件,亦可避免托育人員遭受誤解,衛福部將審慎評估、規劃帳號權限控管,影像檔案也將加密上傳,同時將建立雲端資安防禦機制等,且將與民間團體代表交換意見,更周延個資保護及資訊安全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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