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嬰!託嬰中心監視影像上傳中央 衛福部預告草案

託嬰中心虐嬰事件調查常因監視錄設備損壞或影像保存不當,導致證據難以援引。衛福部編列2.6億預算建置雲端空間,要求機構把影像檔案上傳中央建置的雲端保存;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託嬰中心虐嬰事件調查常因監視錄設備損壞或影像保存不當,導致證據難以援引。衛福部編列2.6億預算建置雲端空間,並在上月26日預告修正「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要求機構把影像檔案上傳中央建置的雲端保存,違者將依「兒少權法」開罰。衛福部社家署表示,目前仍在盤點託嬰中心監視設備,技術面、法制面同步進行,盼未來一次到位。

據衛福部統計,110年至112年6月地方政府調查託嬰中心涉兒虐、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共114件,而109年至112年11月監視設備因人爲操作不當或損壞共計10件、例行稽查發現損毀經限期改善共計31件,比例近1成。

全國託嬰中心自109年起依前述辦法必須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依規定影像應至少保存30日。衛福部社家署署長簡慧娟表示,本次草案是新增上傳規定,對於託嬰中心而言僅是儲存位置改變,因應科技發展,把影像資料上傳雲端,若不幸發生虐嬰事件時,方便調閱影像,保障收託嬰兒與教保人員權利,草案預告時間60日,期間社家署會多方蒐集相關意見。

簡慧娟表示,託嬰中心規避、妨礙或拒絕上傳影像涉及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第8款,可依同法第108條處置,經限期改善、屆期卻未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情節嚴重可要求業者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最重可廢止其設立許可。社家署已邀集託嬰業者、教保團體等專業人員進行討論,會議中主要關注技術層面如何進行,社家署也向衛福部資訊處請益相關事宜。

「目前要針對全臺託嬰中心設備盤點,才能瞭解資訊上傳的規格。」簡慧娟表示,爲避免技術性問題導致無法上傳,導致後續責任釐清等問題,社家署與資訊處、資訊業者等正密切討論,設計出符合規格的標書後,纔會進入招標程序,且因金額龐大,屬鉅額標案,期程會比較長,盼能把細節討論明確,未來一次到位。

至於外界擔心資安問題,簡慧娟表示,包括健保資料在內,衛福部許多資訊都是上傳雲端,部內同仁也必須接受資安訓練,對於資訊安全大家都很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