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江西一老闆被判刑!

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是僱傭者的法律義務

無故拖欠勞動者薪酬

是違法行爲

近日

江西就有一老闆

因拖欠工資被判刑

究竟是怎麼回事?

案情回顧

被告人許某某承包了吉安市泰和縣某工地,僱請許某清、章某科等人在工地做事。工地完工後,許某某仍未支付許某清等29名農民工工資合計4240185元。

2021年12月27日起

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多次聯繫許某某,告知其解決拖欠工資問題,許某某爲躲避農民工追債,將手機關機。

2022年1月13日

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到其家中留置、張貼送達《勞動保障監察期限整改指令書》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責令支付告知書》,限許某某2022年1月18日之前支付勞動報酬。許某某仍未支付。

2022年1月27日

在相關部門協調下,許某某與江西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許某某對債務人周某明的債權轉讓給該公司,並由該公司支付農民工的工資。最終,所欠農民工工資全部支付完畢。

法院審理

泰和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許某某以關閉手機等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爲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鑑於被告人許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認罪認罰,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接受社區矯正。

綜上,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江西法院提醒

用人單位或僱主

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職工如被拖欠工資

可及時向相關勞動部門報備

做到理性維權、依法討薪

來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