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臺版CBAM 經部:可先對高碳洩漏進口品碳關稅評估

臺灣將迎來碳定價時代,經濟部表示,排放量前20大企業佔碳費課徵碳排放量的8成,碳費徵收的影響最大,中小企業則可能因爲碳成本轉嫁間接受到影響。對於臺版CBAM推動,經濟部建議,可先啓動對高碳泄漏風險進口產品實施類似碳關稅的評估作業。

經濟部次長連錦漳、環境部次長施文真明天將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碳費徵收機制對產業衝擊之影響評估,及政府協助企業因應之配套措施」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推動規劃」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經濟部提交立法院報告指出,臺灣碳費制度課徵對象爲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大於2.5萬噸的電力業與大型製造業,統計約500個排放源,其中,排放量前20大企業佔碳費課徵碳排放量的80%,碳費徵收對其影響最大。

至於碳費制度對中小企業的影響,經濟部表示,雖然不會被課徵碳費,但因碳費徵收對象包含產品的上游原料端,如鋼鐵、水泥,也可能將碳成本轉嫁給下游,間接對中小企業造成影響。

經濟部表示,臺灣爲出口導向的經貿體系,企業對於生產成本極爲敏感,甚至可能因區域碳定價差異而調整生產佈局。碳費制度雖以減碳爲目的,但須通盤考量對經濟、社會的衝擊,審慎細膩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建立完整且合理的碳費政策。

在研商碳費徵收機制規劃過程中,經濟部表示,與環境部共同設計幾項配套措施,包括設定2.5萬噸起徵門檻,搭配以2.5萬噸扣除機制,以確保該業別不同規模廠商競爭的公平性。

另外,經濟部與環境部也參考先進國家碳定價作法,設計高碳泄漏風險產業排放量調整係數,以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公平性;同時導入優惠費率制度,允許積極投資減碳的企業享受較低費率,以提高企業採行減碳措施的誘因。

國際碳定價時代來臨,目前國際上僅有歐盟及英國正式宣佈推動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因CBAM涉及國際貿易,複雜度遠高於一般國內政策法規,所以其他各國多仍在觀察歐盟CBAM的政策細節,確認CBAM的技術可行性。

根據環境部規劃,明年起將研議臺版CBAM,先行試辦要求高碳泄漏產品須申報產品碳含量,並跨部會研商實施時程,以維護臺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經濟部表示,原則上支持臺灣推動CBAM,但須審慎進行,建議可先啓動對高碳泄漏風險進口產品實施類似碳關稅的評估作業,在符合WTO規範及臺灣產業利益前提下,設計一種有別於歐盟CBAM但適合臺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