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吸金集團狂賺7000萬 退休北市刑警小隊長遭懲戒
臺北市警局松山警分局偵查隊蔡姓小隊長,投資非法吸金集團,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本報資料照片)
已退休的臺北市警局松山警分局偵查隊蔡姓小隊長,2009年到2016年間投資非法吸金集團,取得本金利息獲利約7000萬多元,懲戒法院考量蔡男在刑案偵審中坦承犯行,並取得被害人原諒,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
2014年退休的蔡男,2009年擔任警職時與不法吸金業者,共同非法吸收資金經營銀行業務牟取不法利益之犯意,蔡在2009年到2016年借款3100多萬元給徐姓業者,從中獲得特殊超額利息、獲利7000萬多元。
蔡男還介紹其他員警與吸金集團業者認識,讓多名員警也將錢投資業者,共同獲得超額利息。新北地檢署2016年偵結將蔡男等人起訴,監察院也將蔡男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審酌蔡男行爲時擔任偵查隊小隊長之警務人員,卻未能謹言慎行,竟危害金融市場秩序之安定與被害人權益,影響公衆對公務員能否謹慎任事產生高度疑慮,復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信譽,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