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影片上傳雲端來不及刪 色男丟工作還賠20萬
高雄陳姓男子用手機偷拍隔壁租客陳女洗澡被抓包,雖刪除手機影片但忘記影片已備份至雲端硬碟,高雄地院認爲此舉讓受害人隱私可能被公開,最後判拘60天、賠償20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陳姓男子喜歡隔壁年輕貌美的女租客陳姓女子,竟利用雅房共用衛浴的漏洞、偷拍陳女洗澡,警方到場時陳男一度強調檔案已刪除,但沒想到影片已經備份至雲端硬碟,高雄地院認爲此舉讓受害人身心受創、隱私可能被公開,最後判拘60天、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39歲的陳男在苓雅區租屋,暗戀隔壁房外貌姣好的陳女。2020年3月,陳男竟利用雅房分租、衛浴共用的特性,趁陳女洗澡時從浴室上方的窗戶間隙用手機偷拍。陳女聽到異音,擡頭驚見被手機偷拍,嚇得她奪門而出、報警求援。
警方到場處理時懷疑陳男涉有重嫌,陳男坦承自己偷拍陳女洗澡並交出手機,強調已經把影片刪掉,但員警檢視手機後發現影片雖被刪除,但已自動備份到Google雲端硬碟,且陳男已有一次偷拍成功的紀錄,立刻將手機扣留並將陳男送辦。刑事部分高雄簡易庭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6萬元。
民事部分,陳男則強調,案發隔天房東就把他趕出去,老闆知道後也把他開除,易科罰金繳完的他再也沒有收入,深感懊悔。陳女認爲陳男的惡行侵害她的隱私權,導致身心受創,還造成失眠、憂鬱等痛苦後遺症,要求精神撫慰金30萬元。
法官認爲,陳男的手機自動將偷拍畫面備份至雲端相簿,讓陳女的隱私處於可能公開的風險且身心受創,就算曆經多次搬家仍揮之不去心中的陰影,審酌陳男無業及財產狀況,最後判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