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生如廁達3年...男學生記2小過 受害家長批罰太輕 校方曝原因

北部某高中體育班遭家長控訴,一名男學生從高一開始,持手機進入廁所,偷拍女性如廁畫面,甚至上傳到網路,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事情直到去年底才被揭露,時間長達3年,家長質疑同儕間知情不報才衍生「校園版N號房」,更不滿學校最後只記加害人兩小過。校方表示,事發後立即介入處理並持續關心學生狀況,當時記小過是受校規限制,目前已重新修訂,加害人也已不在學校。

據瞭解,校方去年11月接獲通報,一名男學生躲在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畫面,甚至將影片外流,時間長達三年,直到有受害人接獲同學告知,自己如廁畫面在網路流傳,事情才被爆出,加害者一開始甚至不願承認,後來承受不住壓力,才坦承偷拍,但影片、照片皆已刪除。

該家長控訴,兇手犯案長達三年,都沒人發現,加上事後校方僅給予2小過處分,質疑校方、同儕有包庇行爲,才導致如「N號房」事件發生,且女兒身心受創,至今還要看身心科。

校方表示,第一時間得知訊息後就已介入處理,啓動性平調查,三個調查委員中有兩個是外聘的,校方沒有要偏袒任何一方,雖然性平會給予建議是大過的處分,但案子送往獎懲會發現,當時校規只有「性侵」才能記大過,當時依法無據,最後只能記2小過。

校方說,事發後相關資訊都有掌握,並關心學生狀況,而校規今年初也重新修訂,只要發生情節嚴重性平事件,就可以記大過,針對廁所部分也有依照相關建築相關法規,逐一檢查,門縫、間隙都已符合3到5公分標準。

教育局表示,學校自去年11月知悉後已主動通報教育局列管,並由學校人員擔任檢舉人展開調查,均依相關規定處理,包括通報、調查及處理學生處遇等,性別調查報告於今年1月22日書面通知當事人調查及懲處結果,並告知30日內可申覆,當事人均未申覆。

教育局說,目前行爲人受司法判決處以保護管束處分在案已不在學校,尚有民事訴訟事宜進行中。學校另提供被行爲人相關輔導及協助,依學校回報情形,被行爲人目前學習情形正常,將持續提供相關輔導關懷及協助。同時也請學校強化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提供學生養成正確性別意識觀念、知悉不當行爲可能肇致法律責任,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北部某高中體育班遭家長控訴,一名男學生從高一開始,持手機進入廁所,偷拍女性如廁畫面上傳到網路,直到去年底才被揭露,時間長達3年,校方表示第一時間接獲已介入處理,加害人現已不在學校。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