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偷拍女生如廁長達3年 僅記2小過

北部某高中體育班遭家長控訴,一名男學生從高一開始,持手機進入廁所,偷拍女性如廁畫面上傳到網路,直到去年底才被揭露,時間長達3年,校方表示第一時間接獲已介入處理,加害人現已不在學校。圖/報系資料照

受害家長指控,男學生犯罪長達三年,還將影片外流,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創,學校卻只記兩支小過,質疑處理不當。校方昨表示,事發後立即介入處理,當時記小過是受校規規範,已重新修訂校規。

據瞭解,該名男同學涉在廁所偷拍女生如廁畫面,將影片散佈外流,去年十一月二名女學生經其他人告知影片被流傳,告知老師、家長,全案爆出。

男學生面對指控一開始不承認,有同學表示看過加害人手機中有許多偷拍女性照片、影片,男同學才坦承犯行,但供稱照片、影片已刪除。

受害者家長心疼女兒身心受創,至今還要接受身心科治療,加害人犯案時間三年,卻都沒人發現,質疑校方、同學包庇。

校方說,第一時間啓動性平調查,三名委員有二人是外聘;當時性平會建議記大過處分,但依學校當時「學生獎懲實施辦法」適用處分爲記小過一次,依情節決議加重處分,改記小過二次。

警方表示,案發時間在去年上半年,當時男學生十七歲,涉嫌在學校女廁持手機從門縫拍攝同齡女同學如廁,再傳送給兩名男同學觀看;被害人去年十一月報案。

警方持通知書在校門口帶回男學生,至住處搜索。他坦承偷拍女同學如廁,不記得拍攝時間,事後刪除影像,手機送給親戚使用,再購買新手機自用。警方檢視新舊兩支手機,未發現偷拍影像,也未得知有其他被害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函送。

校方說,校規今年初重新修訂,發生情節嚴重性平事件可記大過,加害人正受司法保護管束處分,已不在學校。校方也提供受害人輔導及協助,持續陪伴。

教育局說,性別調查報告結果今年一月廿二日書面通知當事人,卅日內可申覆,當事人未申覆。教育局已要求學校強化性平、法治教育,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