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糧倉登錄爲縣定歷史建築 攜手市公所共同活化利用

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今年由苗栗縣政府列爲縣定歷史建築。(謝明俊攝)

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今年由苗栗縣政府列爲縣定歷史建築,位在頭份市精華地段中。(謝明俊攝)

原臺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經過縣府於今年認定爲苗栗縣定歷史建築,成爲頭份市第一個法定有形文化資產,糧倉早期是地方糧食儲存、銷售的重要設施,見證了頭份地區的農業發展史,未來縣府文觀局將攜手頭份市公所研擬活化方案,頭份市公所並主動申請認養,讓老建築賦予新生命。

文觀局表示,頭份糧倉爲1層樓倉庫,與同時代興建的糧倉格局及形制相似,牆體爲雙層牆面,外牆爲磚造本體,內牆面則爲板條灰泥牆,牆下方設置通氣孔及木百葉,因應儲放米穀雜糧與肥料等貨物的通風需求,屋架爲洋式木構架且設置火打樑,正立面則是木造外檐廊。

文觀局指出,頭份糧倉雖因起造年代久遠,有許多因應當時使用需求而做的增修建,但整體建物現況保存良好,糧倉位處頭份市精華地段,目前所有權隸屬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登錄爲文化資產後,頭份市公所對糧倉後續活化再利用提出許多構想,例如配合國發會地方創生政策,與地方創生團隊合作,提出「地方創生:打造頭份市樂齡安餉及農創共享基地計劃」

另外,頭份市公所也積極向國產署提出認養申請,未來將循地方創生途徑,撰擬相關計劃送苗栗縣政府,向文化部或客家委員會申請文化資產保存法定的調查研究、修復再利用計劃等補助經費。

文觀局長林彥甫表示,近年來,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已成爲地方顯學,但因相關資源挹注往往無法跟上文化資產數量成長的速度,且文資修復與活化,若只仰賴主管機關由上而下的政策引導,容易缺乏在地連結與認同感、導致文資保存推動不易。因此,在地相關單位與人員對文資場域的認同,與各項資源的投入,對地方主管機關而言非常重要,藉以建立一個合作互信的夥伴關係、進行協力合作,形成一個資源共享成果共榮的良善循環。

爲促進苗栗青年迴流就業、彙集青年力量、創造文化氛圍、結合文資保存活化與地方創生髮展,縣府將與頭份市公所共同打造頭份糧倉爲地方創生節點,冀望頭份糧倉的保存工作爲頭份市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