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單車、高粱、竄改出勤記錄 荒唐消防員遭免職
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隊員涉嫌竊盜、僞造文書等案,消防局依法予以免職。(讀者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楊姓消防隊員在苗栗縣消防局服務約6年,爭議滿滿,曾在苗栗縣象鼻、泰安、苗栗分隊等服務後轉任頭屋分隊,不僅涉嫌偷取其他隊員的高粱酒,更涉嫌竊盜女學生的腳踏車代步,並且竄改出勤記錄以獲取嘉獎,日前又無故不出勤,消防局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予以免職,18日生效。
41歲楊姓隊員在苗栗縣消防局服務約6年,爭議滿滿,曾在苗栗縣象鼻、泰安、苗栗分隊等服務時對同事行竊,同事忍無可忍紛紛舉證楊姓隊員涉嫌偷泡麪,之後轉任頭屋分隊,又被檢舉偷竊同事的高粱酒,讓同事們不堪其擾。
2018年楊姓隊員曾因駕駛救護車出勤,返隊時沿途狂飆,同車女隊員被嚇哭且多次勸阻無效,他因此被告妨害自由,後來雙方和解。消防局並限縮楊男開救護車次數,不料因功獎減少,他竟又竄改救護出勤次數,遭消防局發現以僞造文書罪嫌送辦。今年5月5日楊男更涉嫌竊盜女學生的腳踏車代步,遭依竊盜罪嫌送辦。
楊男涉嫌2件竊盜、1件僞造文書案,日前又被發現無故出勤。消防局人事考覈調查,楊男同一考績年度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有2大過,消防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今起生效,楊男依法可以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