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開心搭船夜釣 安檢核對身分才知自己已被判刑

▲意外得知自己被通緝的賴姓男子。(圖/翻攝自海巡署)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桃園市1名34歲賴姓男子30日凌晨1時許與朋友搭車前往新北市深澳漁港,想要搭船出海釣魚原本興致高昂登船,但安檢所逐一覈對釣客身分時,突然發現他因爲觸犯傷害罪已經被判40天,卻一直沒有到監執行,正被桃園地檢署通緝中,因此遭到解送。

賴男得知自己被通緝時一臉錯愕,完全不知情,打電話回家才知執行通知書已經寄到家中,但他因爲工作住在外面,一直不知道這件事,經第二岸巡總隊司法組完成調查後,移送基隆市地檢署完成結案。第二岸巡總隊表示,「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爲其重要任務;爲貫徹政府維護社會安定決心,將持續查緝不法人士貪圖不法暴利走私各類民生產品,戕害國人健康及民生經濟,也請民衆利用「118」免費報案專線舉報任何違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