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小姐品質 陳宗彥愛沒刺青、臉蛋好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本報資料照片)

陳宗彥12年前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服務。檢方起訴書曝光,陳宗彥尋芳代號至少有4種,酒店業者安排性服務時提及「品質控管、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可見陳宗彥對出場酒店妹有所堅持。

陳宗彥去年遭爆出捲入性招待醜聞時,當時傳出陳宗彥欽點「小芸」,尤其陳宗彥手機Line訊息「小芸有空嗎?」更是引發熱議,一時間,名嘴與各界都很好奇「小芸」長怎樣?小芸在哪。

南檢重啓偵查發現,除了小芸,酒店業者連恆及王孝瑋曾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愛佳」、「愛玲」等人提供陳宗彥性服務,但小芸、愛佳、愛玲均屬花名,並非真實姓名,且案發迄今已逾10多年,檢察官已盡調查能事,雖多方查證,仍因這些女服務生均已不知去向,無法確定小芸、愛佳、愛玲等人真實身分。

除了小芸等酒店女服務生一度引發外界聯想,起訴書內容也根據通訊監察譯文得知,在酒店業者口中,陳宗彥代號至少有4種,包括「陳董、同學、老闆、朋友」,而王男安排性服務時,也會交代酒店員工「咖啡錢要算老闆的」、「女孩要跟她交代好,不要收錢,也不用問太多」。

此外,王男聯繫時還會要求,「要挑較優的,儘量不要刺青」,酒店員工回稱「高度沒關係,臉蛋啦!」每次性交易用「喝咖啡」當代號,電話中也提及「勾三秀六」,勾代表出場3小時,秀代表性交易6000元。

檢方也提到,連、王在調查過程雖然都聲稱「不要收錢」、「不要問太多」,是因之前常發生酒店女服務生收錢卻未繳回而衍生糾紛,所以交代酒店女服務生不要收錢,改由幹部來收錢。但檢方認爲,連、王應交代酒店員工轉知提醒「愛玲」記得要向陳宗彥收取性服務費用,才符合生意常理,所謂的「不要收錢」其實就是免費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