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絲紅牛難接盤丨飲料變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賀泓源、見習記者劉婧汐 北京、廣州報道

紅牛之爭依舊看不到盡頭。

近期,天絲集團再次發文,強調華彬集團冒用紅牛之名。天絲集團還披露,在合資公司存續期間,華彬集團董事長嚴彬利用其對公章掌控的便利,揹着合資公司其他股東,未經天絲方股東和董事同意或者決議,通過委託華彬集團全資控股工廠的形式生產銷售紅牛,所獲利益悉數收入華彬集團口袋。至2016年10月紅牛累計已銷售1280億元,而合資公司(即北京工廠)產能佔比兩成不到。

“從2016年10月商標許可到期至今,華彬方利用合資公司爲掩護生產銷售侵權產品金額已超1500億元。合資公司營業到期後,嚴彬控制的合資公司繼續委託奧瑞金公司生產包裝產品,用以違法生產銷售 ‘華彬紅牛’產品。”天絲集團稱。

對此,華彬集團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回應稱,華彬自建工廠,天絲提供原材料及添加技術,都是雙方同意的商業安排。

華彬集團還提到,儘管天絲在1993年至2018年期間沒有實際生產運營過中國紅牛公司,但藉助海南紅牛代工20年,爲中國市場紅牛各地生產基地提供香精香料、授權商標等商業合作就獲得了48億元的收益。

這只是雙方尖銳衝突的一部分。

本來,天絲與華彬合作是親密的。

據天絲披露,上世紀70年代,天絲集團創始人、泰籍華人許書標研製出一款“滋補性飲料”,內含水、糖、咖啡因、纖維醇和維生素B等成分,將其命名爲“紅牛”。1975年,第一款以“雙牛逐日圖”爲商標的紅牛產品在泰國推出;1982年,紅牛開始出口到新加坡,開啓全球化。

1993年,“紅牛”系列產品進入飛速發展的中國市場,這個時候華彬集團登場了。

據華彬透露,1993年,許書標受張光利(當時海南紅牛大股東,時任董事長)之邀,合作在海南建設了“海南紅牛”工廠,計劃引進這款飲料,卻因爲對中國市場和政策不熟悉,遲遲拿不到紅牛飲料的生產許可,不能生產。

“衛監發[1995]13號文件”是海南紅牛收到的一個批覆,但在這個批覆中,儘管同意生產,卻需要進行配方修改。華彬集團援引知情人口徑稱,許書標並不同意修改紅牛配方,認爲這直接影響紅牛的功效,也不符合紅牛飲料產品設計的初衷。

後來在泰國經人介紹,許書標認識了嚴彬。後者成功牽線中泰企業合作,將中國食品工業總公司和深圳老牌國企深圳中浩拉入到合作中,共同成立了中國紅牛公司。

華彬集團稱,爲了讓在中國生產的紅牛飲料保持功能性,嚴彬和中食公司會同多部門專家進行了一場技術論證會,最終纔將牛磺酸、咖啡因、維生素等營養及添加劑的含量確定了一個既安全又有功效的標準。

華彬集團進一步強調,正是因爲“準生證”批文來之不易,爲了保證兩家國企及合資各方的根本利益,1995年11月10日,嚴彬代表籌備中的中國紅牛公司與天絲集團等四方簽署了一份有效期爲50年的《協議書》。其中第一條約定,“各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中國紅牛公司)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

在天絲集團的敘事中,則沒有這些細節。

但天絲着重強調了華彬集團利益侵佔。正如上文所提到,至2016年10月,紅牛累計已銷售1280億元,而合資公司產能佔比兩成不到。天絲表示,華彬委託加工實質是以合資公司名義爲掩護,通過委託加工華彬自有工廠的方式進行利益輸送,所有的生產和銷售收入都歸屬到合資公司實際控制人嚴彬的華彬系公司。

華彬集團迴應稱,該指控並不成立。

華彬提到,該案緣起於原告英特生物(泰國天絲一方)與被告嚴彬、第三人紅牛維他命飲料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判決書指出,“三家工廠及兩家銷售公司早已設立並持續經營,紅牛合資公司的董事及各方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但未曾提出異議。”

本來,天絲紅牛已經獲得勝利。

2024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天絲集團與華彬集團關於註冊在中國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經營期限的爭議問題,作出“(2019)最高法商初7號”終審判決。

該判決確認了天絲集團創始家族許氏家族控股的泰國紅牛是註冊在中國的紅牛合資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事實,明確紅牛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爲20年,即自1998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止。

以此作爲基準,華彬紅牛已經在主流電商渠道下架。另外,天絲集團在北京、湖北、黑龍江等近10個省市,分別對中國紅牛公司、華彬集團和中國紅牛公司旗下的經銷商團隊發起訴訟。

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天絲集團針對華彬旗下多家公司侵害紅牛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三家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同時連帶賠償原告天絲集團3000萬元。

戰火亦蔓延至售賣華彬紅牛的終端。此前,天絲集團先後起訴華彬集團經銷商瀋陽海榮鑫、南昌龍泉及旺中旺百貨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構成商標侵權,並在司法層面獲勝。

事實上,華彬集團也在反擊。

“最高院權屬案是在認爲50年《協議書》未提供原件,其‘真實性存疑’的情形下作出的。2022年,我司找到50年《協議書》原件並據此新證據向最高院申請再審,同時提交給審理50年合同效力案的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區人民法院(前海法院)。2022年12月19日,前海法院(2019)粵0391民初72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50年《協議書》第一條(即“中國紅牛公司享有獨家經營權”的條款)真實合法有效;2023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162號民事裁定書,認定中國紅牛公司享有50年商標獨佔許可使用權及泰國天絲有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義務。至此,50年《協議書》原件的新證據已經陸續被前海法院判決、最高院裁定認定,並且相關認定均改變了最高院權屬案認定的相關事實。”華彬集團稱。

華彬的一個證明案例是,2024年7月29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相關判決中駁回了天絲集團訴華彬紅牛合作伙伴商標侵權全部訴訟。

眼下,雙方各自用“紅牛”商標生產自己的產品。

2016年起,市面上開始出現多款名稱的紅牛飲料。其中包括華彬生產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和天絲生產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紅牛安奈吉飲料”“紅牛牛磺酸飲料”。

但問題在於,市場似乎更認華彬的配方。

“(華彬)紅牛配料賣得最久,鋪貨也早,所以市場接受度最高。消費者喝到天絲紅牛會以爲是假的。”在廣州,多位線下渠道老闆表示。

需要看到的是,從功效上,天絲旗下產品不一定更弱。

作爲功能飲料的核心成分,牛磺酸含量高低影響了產品抗疲勞的功效強度。天絲旗下一罐250毫升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含有牛磺酸137.5毫克左右;“紅牛牛磺酸飲料”每罐含量375毫克;“紅牛安奈吉”每罐含量475毫克。後兩者均屬於“保健食品”類,需在超市“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售賣。

作爲對比,華彬生產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每罐含牛磺酸125毫克。

另外,爲了促銷,天絲紅牛整體進貨價要低一些。一位河北連鎖超市老闆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華彬紅牛進貨價110元一箱,而天絲生產的風味和安奈吉進貨價分別爲90元、100元。

總體來看,佔據渠道優勢的天絲紅牛已經很努力了,依舊難以接盤華彬市場。

可行業競爭明顯加劇了。

據尼爾森IQ數據,2023年,中國能量飲料市場中,紅牛銷售額佔比從2013年的72.9%降至53.2%;東鵬份額佔比升至30.94%。若從銷售量看,東鵬特飲份額已提升至43%,排名行業第一。

東鵬特飲最大優勢在價格上。在天貓超市,每100ml東鵬特飲到手價在0.7元—0.8元之間(包裝不同價格存在差異),華彬紅牛則爲1.8元,天絲紅牛爲1.6元,啓力爲2元。在調研中,幾乎所有線下渠道都表示,東鵬特飲因爲便宜最好賣。

這也體現在業績上。財報顯示,前三季度東鵬飲料營收125.58億元,同比增長45.34%。東鵬特飲是其主要營收來源。

此種態勢下,紅牛之爭更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