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太熱吃麪要求開冷氣「加收30元」掀網戰 店家也委屈:事先說好了

▲一名民衆友人前往臺南市新營區一家麪店消費用餐,因天氣太熱要求店家冷氣,店家結帳時加收「冷氣費」30元,而引發消費爭議。(圖/示意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大熱天開冷氣竟也引發消費爭議,民衆偕友人前往臺南新營一家麪店消費用餐,因天氣太熱要求店家開冷氣,老闆告知開冷氣要加收「冷氣費」,消費者也同意,但結帳時看到店家加收30元冷氣費十分不滿,認爲收費不合理而控訴店家,店家對此表示,當初雙方說好收冷氣費,消費者事後才抱怨,店家也覺得委屈。

據瞭解,臺南市一名民衆,日前與北部友人共4人,前往臺南市新營區一家牛肉麪老店用餐,因爲天氣實在太熱,要求店家開冷氣,老闆以非營業時間開冷氣要加錢爲由,在結帳時多了一筆30元冷氣費,令消費者十分不滿,消費者認爲老闆事前雖有告知要收錢,但未言明多少錢,且用餐只花半小時就收30元冷氣費並不合理,而控訴該店家。

店家則表示,消費者一行人進來用餐,店內開電扇,但對方要求開冷氣,因該時間點不是用餐時間(上午11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且店內只有消費者一桌消費,在對方尚未點餐前,即先告知如果要開冷氣要多收一筆費用,對方當場也同意,但事後卻指責說收30元太多,對於這起消糾紛,店家覺得無奈,已誠實事先告知,當時還有其他員工在場可以作證,對方覺得不同意可以選擇不用餐,沒想到事後卻來指控店家不是,實在委曲

惟消費者認爲,這不是錢的問題,當天他們消費金額是530元,其中30元是多加的冷氣費,此事與其他友人討論,都認爲店家開店做生意,怎麼能這樣另收客人30元的冷氣費?他們認爲這樣不合理,希望讓社會大衆評評理

臺南市消保官表示,對於本案如店家已有事先告知,消費者也沒有拒絕表示,代表雙方對額外收費部分有合意,口頭約定契約也是成立,只要店家能舉證事先有告知,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情理上就有待商榷,除收費30元是否太多外,消費者可能難以認同額外收取冷氣費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