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社區住戶別亂丟垃圾…總幹事自稱「環保局」被判8月徒刑
▲劉男假冒環保局聲稱,亂丟圾垃要罰錢而被檢舉。(示意圖/記者陳明仁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臺北市中山區某社區的劉姓總幹事因看不慣住戶長期亂丟圾垃,勸導無效後自制假的環保局公文,卻被檢舉僞造文書,因此被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依僞造公文書罪判劉男8月徒刑。
41歲的劉男2016年1月在自制的假公文中寫道,「此處嚴禁亂丟垃圾,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最高6000元罰鍰,本隊將不定期巡查,請社區配合錄影存證。謝謝合作!」並在文末附上「臺北市環保局大直分隊啓」後,指示警衛將其張貼在社區花圃區的椅背上。事後,何姓男子認爲劉假造公文,向警方舉報,才讓案情曝光。
▲劉男多次張貼公告都無效,圖爲示意圖。(示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41歲的劉男辯稱,他之前多次以管委會的名義張貼公告,但都沒被住戶理會,纔會想到以環保局「懲處」的方法警惕民衆,不認爲自己有違法。
法官認爲,劉男曾因酒駕被判刑,5年再犯應當加重懲處,但他用意在嚇阻他人破壞環境清潔,而非基於私人利益,適用減刑;因此依法先加刑再減刑,依僞造公文書罪判劉男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