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審成功「搖搖哥」要回家 法扶:任何人都可聲請
▲「搖搖哥」聲請提審成功,可以回家。法扶基金會表示,任何人都可聲請提審。(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大「搖搖哥」遭強制送醫案,經過律師奔走,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開庭,醫師同意讓「搖搖哥」回家,最快晚餐過後就可離開醫院。法律扶助基金會表示,任何人在面對可能遭限制人身自由時,都可向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並且電洽法扶專線或各地分會電話,指派律師到場協助。
法扶基金會表示,提審法實施後,法扶便成立「提審案件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民衆被法院以外任何機構逮捕、拘提或監禁,都可依提審法,向逮捕、拘禁地所屬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法院如裁定開庭審理,會先發出提審通知,同時民衆均可電洽法扶基金會或各地分會,由基金會指派律師到場協助。
根據提審法,適用範圍包括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遭收容之外國人,因「精神衛生法」遭強制住院民衆,以及當兵被關禁閉,都可用書面或言詞,向地方法院聲請提審。而法院在收到聲請後,必須在24小時內發出「提審票」,到負責逮捕、拘禁的警察機關或行政機關。該機關收到「提審票」,也必須在24小時內,將民衆交給法院,由法院審查遭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爲是否合法。
不過,遭強制住院的案件,法官無法決定到底該不該住院,只是審查相關單位處置是否合法。而聲請提審如遭駁回,可在10天內向上級法院,例如高等法院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