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老公出氣!董娘教唆徵信社跨海潑硫酸
曾姓婦人在大陸開公司的丈夫與劉姓男子爭執,被控兩次找徵信社派人到大陸隔海教訓劉,先是打人,第二次竟狠心潑硫酸毀容,檢方將曾婦、徵信社邱姓經理、陳姓調查員起訴,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合議庭依重傷害罪判陳男有期徒刑5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4萬6000元;曾、邱2人則無法證明涉案和教唆,均判無罪。可上訴。
曾姓婦人的丈夫在大陸開公司,因公事問題,與大陸籍劉姓員工發生口角,檢方起訴2008年3月間,曾婦自稱是張姓女子,打電話給在徵信社上班的邱男,委託他派人到大陸教訓劉。2008年3月19日,徵信社陳姓調查員與大陸籍綽號「阿明」的男子,在廣東深圳市某幼兒園門口,持棍棒痛毆劉,打到頭破血流,陳回報後,曾婦不滿意,再花費5、60萬元教唆徵信社人員赴陸對劉潑硫酸。
檢方指控,2008年7月14日上午,陳姓調查員赴大陸尾隨劉到一家醫院停的停車場後,一下車,即由同夥朝劉的臉上潑硫酸,造成身體多處受傷並毀容。
劉姓被害人後來向公安報案,兩岸警方分頭查辦,陸方逮捕多名共犯;刑事局則將人在臺灣的陳姓調查員和邱男、曾婦等人逮捕。檢方偵結依涉犯重傷害等罪起訴曾婦、邱、陳共3人,案經臺北地院審結,依重傷害罪判陳5年8月徒刑;曾婦、邱男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