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藍委:職業風險高 內政部:忽視現行福利
攸關提高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會今拚三讀。藍白支持修法,但朝野意見仍分歧,內政部及銓敘部也持反對態度。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警消、海巡工作性質跟公務員不同,包括人事制度、勞動條件,還有警消危勞早退等問題;且許多行政機關執行勤務時,時常要求警消協助各機關,顯示其職務特殊性有別於一般公務員。
牛煦庭說,近七年統計,警察佔全國軍公教人數百分之八,卻有高達百分之廿八因公死亡,若加計消防人員比率更高,顯示警消職業風險跟一般公教不同,既然人事制度、工作內容都自成體系,當然有本質上差異,卻使用相同退休制度。民衆黨立委麥玉珍認爲,應對兩岸緊張、戰爭風險等國安挑戰,警消與國軍退休制度一致。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警消確實是高風險工作,但和軍職仍有本質上不同,軍職廿四小時在營區,其移動與休假自由被限制,加上軍職服役期間短,沒升上去就是退休,因此採百分之九十所得替代率上限;現職警消除了提供危險加給與勤務加給,近年來因少子化,警校招生困難,貿然提高退休所得替代率,恐面臨大退休潮。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警消福利包括公益信託基金、執勤獎金,及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等十五項;目前修法忽視現行制度,無視危險勤務發生在現職,恐造成世代對立。
警察及眷屬關懷協會理事長遊毓蘭說,警察工作性質在公務人員中屬特殊,退休應受特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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