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施打疫苗高市府開鍘 義大醫院罰30萬元、張顯耀1.5萬元

國民黨前立委張顯耀遭爆特權插隊疫苗,已經於5月28日在高雄義大醫院燕巢總院完成疫苗接種。(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前立委張顯耀遭爆特權插隊打疫苗,引發各界關注,高市府衛生局着手調查後,認爲義大醫院列冊的名單實際進出人員不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新臺幣30萬罰款,而張顯耀則被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處以新臺幣1萬5000元。

高市府衛生局表示,義大醫院指稱張顯耀是義聯集團員工,擔任集團的兩岸事務委員會主委,除了負責醫院及整個義大醫療體系防疫物資調度外,也是義聯集團疫苗採購小組成員,但衛生局請義大醫院提出張顯耀的相關工作證明等其他造冊文件影本佐證,義大醫院均未能提出。

衛生局指出,對照5月28日義大醫院提供接種名冊,顯示義大醫院列冊與實際進出人員不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得處以新臺幣30萬罰款,也因此張顯耀接種資格爲「義聯集團員工」理由自然不成立,且參酌張多次發表對於疫苗接種政策的公開說法,顯然悖離他再5月28日接種AZ疫苗的行爲事實,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未依律定之疫種疫苗資格接種事實,得處以新臺幣1萬5000元罰款。

外界好奇,張顯耀被罰1萬5000元,其他人施打特權疫苗的人是否也要罰?陳時中迴應,目前法規只有處分醫療機構或施打單位,對人開罰的部分,還要請法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