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攜手中央10月加強菸害稽查 「這些情況」小心荷包失血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販煙場所應張貼新版警示圖文,違者恐面臨最高5萬元罰鍰。(桃園市衛生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爲全面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及營造無煙城市,桃園市衛生局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攜手合作,將於10月12日針對各級學校、公園、車站、販賣煙品場所及各類型公共禁菸場所執行聯合稽查,加強稽查力道。
衛生局健康促進科科長林幸慧表示,10月12日起將查覈包括,禁菸場所吸菸、場所供應熄煙器具、販售煙品標示及展示等重點項目,如查獲有違規情形,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另外今年3月22日新法上路,販賣煙品場所應於煙品展示處張貼新版警示圖文,如未更新警示圖文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不僅如此,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的器物,無論是菸灰缸、塑膠杯、鐵罐或其他容器,只要用於收集煙品使用後殘餘物,皆屬違規行爲,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而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則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
林幸慧說,經統計今年1至7月違反煙害防制法裁罰案件總計有542件,罰鍰總金額高達215萬餘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00件。另也提醒民衆吸菸不僅傷身又傷財,呼籲癮君子儘早戒菸,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諮詢或至衛生局無煙網站查詢。
林幸慧說,除了這次將與中央攜手辦理聯合稽查行動以外,市府也會定期與警察局、經發局、教育局等單位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加強稽覈網咖、餐飲店、撞球館及KTV等較常發生違規的營業場所,避免這些場所成爲菸害傳播的源頭。
林幸慧另提及,桃園自3月1日起,針對設籍桃園且40歲以上具有「煙品暴露」等肺癌高風險族羣,提供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肺癌篩檢,建議符合資格的民衆可至衛生局官網查詢,或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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