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警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這些點」亂停當心荷包大失血
金門傳統市區道路狹窄,民衆購物貪圖一時方便違停,很容易就造成塞車亂象、影響交通安全。(於家麒攝)
金門縣警局即起將針對各鄉鎮市區道路違規停車進行整頓、加強勸導與取締。(圖/金門縣警局提供)
金門傳統市區道路狹窄,加上很多民衆上街購物貪圖一時方便隨地亂停,很容易就造成塞車亂象,也引發路過駕駛與當地居民抱怨連連。爲維護市容觀瞻,金門縣警局即起將針對各鄉鎮市區道路違規停車情形進行整頓、加強勸導與取締,重點路段包括金城鎮民生路、民權路、民族路、北堤路、中興路;金湖鎮中正路、復興路、林森路、自強路、黃海路、市港路;金沙鎮沙美市區道路以及烈嶼鄉東林街等重要道路,以保持交通之順暢。
縣警局表示,因地區近年來機動車輛數量大幅增加,而市區部分街道巷弄狹小,停車空間較爲有限,因而時常發生民衆違規停車的情形。金門以觀光立縣,疫情結束後,來金旅遊遊客增加,爲維護市區街道之市容觀瞻、整頓停車秩序,及維護行人行走人行道的用路權利,警察局自即日起,要求所屬各單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違規(臨時)停車情形加強勸導、取締。
依警方統計,今年1至8月份金門地區舉發違規臨時停車共計198件(違反處罰條例第55條),舉發違規停車共計2281件(違反處罰條例第56條),兩者合計共2479件。
警方說明,常見違規臨時停車情形如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內、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不依順行之方向臨時停車。依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違規臨時停車可處新臺幣(以下同)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常見違規停車情形,包括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槽化線、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將依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如果是並排停車之情形者,直接處汽車駕駛人2400元罰鍰。
警方補充說明,依處罰條例第85-1條規定,汽車違規停車經警方逕行舉發後,如車主不能將汽車移置,每隔2個小時,警方得連續舉發。意即車輛如違規停放在同一地點超過2小時以上,警方是可以連續舉發的。
縣警局呼籲駕駛朋友們,千萬不要爲了貪圖一時的方便就違規停車,否則會被警方舉發交通違規。如因違規停車,停在車道上或阻礙他人視線,因而造成其他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或死亡,還必須擔負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而不僅是繳交罰款而已。
縣警局強調,警方交通執法只是手段,目的是要促使汽、機車駕駛人養成良好的停車及用路習慣,以共同維護地區的用路環境及塑造金門優良的觀光環境,並使交通更順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