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遙控無人機空域定案!採負面表列公告!
桃園市政府拍板桃園市境內遙控無人機採負面表列方式管理,即列舉禁止飛行場域之公告方式,並配合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今年3月31日之施行時程於109年3月30日前完成公告作業!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遙控無人機活動的區域及時間,桃園市政府爲蒐集各界建議,除了召開府內專案會議外,亦邀請民意代表、專家以及團體等於無人機座談會表示意見,經多方溝通及綜合考量,於109年3月23日確定採負面表列方式管理桃園市境內空域,並考量安全及風險管理,本府刻評估各區域管制需求,後續將報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協助登入圖資,於109年3月31日施行後有關圖資查詢、無人機各項申請事宜詳見 https://drone.caa.gov.tw/ (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網站)。
桃園市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遙控無人機在很多層面都有進行應用,包含產業、教育、農業、休閒娛樂等等,並且在市政的執行、監督、展示及應用上也大量使用遙控無人機,故本府採最大化開放飛行場域之規劃方式處理,鼓勵遙控無人機的各項發展應用,呼籲玩家務必遵循操作限制並且自我要求安全飛航行爲,本府亦持續滾動式檢討飛行管制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