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前議員王浩宇及3網友轉發「無良公關公司」貼文 北檢偵結不起訴

前年九合一選舉期間,臉書粉專「無良公關公司」張貼出處不詳的網軍建置計劃企劃書,文件含有時任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等人的僞籤,國民黨提告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轉發貼文的廖姓、方姓及楊姓網友等4人,涉犯刑法之僞造文書、加重誹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罪嫌不足,全案處分不起訴。

2022年間,「無良公關公司」粉專經營者張朝龍、陳冠宇等人,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製作「網軍建置計劃企劃書」文件,內含「建請重點針對民進黨北部地區縣市長候選人建置攻擊性議題計劃」、「導師介紹:擬邀講師名單:文傳會主委洪孟楷、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國發院長林奕華、韓國瑜、蔣萬安等」、「縣市長候選人進攻計劃」等,於文件僞造時任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李德維、洪孟楷、蔣萬安等人簽名。

檢方指出,王浩宇、廖姓、方姓及楊姓網友等4人,分別於同年9月至11月間,各自於臉書轉發該貼文。國民黨、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林奕華、李德維、洪孟楷及徐巧芯認爲,該文爲不實內容,王浩宇等人傳遞謠言造成名譽受損,提告王浩宇涉犯刑法之僞造文書、僞造署押,另提告王浩宇及3名民衆涉犯刑法之加重誹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

檢方指出,王浩宇涉嫌僞造文書部分,前案曾偵辦,該文件於案發前數小時已遭多個臉書帳號轉發過,顯見有其他出處,難認該文件由陳冠宇僞造,而王浩宇與陳冠宇轉貼文時間相近,王浩宇是否有參與僞造文件,已有疑問。

此外,檢方指出,前案偵辦查悉僞造文件簽名者,是透過不詳方式蒐集李德維、洪孟楷、徐巧芯及蔣萬安的簽名圖檔後,再剪貼至本案文件,考量王浩宇非有能力辨識簽名真假的專業人士,因此誤信文件爲真,非違常情,另王浩宇轉貼文有表示「這是真的假的?」則是質疑與公共事務,難認有攻擊國民黨等的惡意。

檢方認爲,廖姓、方姓及姚姓網友單純轉載無良公關公司的附表文章內容,未添加任何個人主觀評論,難認有侵害國民黨及徐巧芯等人名譽的故意,且附表有簽名,3人有相當理由可信爲真實,認定王浩宇及3名轉發貼文的民衆,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粉專「無良公關公司」日前PO文指國民黨計劃找狗仔跟拍民進黨臺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包含國民黨候選人蔣萬安、市議員徐巧芯、立委洪孟楷及李德維皆在企畫書上簽名。圖/取自無良公關公司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