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火鍋店12人開趴到案稱悶壞了 狂嗨結果恐罰百萬

桃園市1間火鍋店26日深夜有12人在露臺開趴喝酒,甚至爆發口角地上還有醉倒婦人;鄰居事後痛批報案後1小時後仍未見警方勸阻。(圖/翻攝自臉書「桃園爆報」)

桃園市1間火鍋店26日深夜有12人在露臺開趴喝酒,甚至爆發口角,地上還有醉倒婦人;鄰居事後痛批報案後1小時後仍未見警方勸阻,警方則解釋接獲報案後8分鐘即到現場,但因1樓大門深鎖、無人開門才無立即取締,已將此案移請衛生局裁罰若依每人最高罰緩30萬計算,12人恐面臨共360萬罰緩。

投訴者在臉書「桃園爆報」發文表示,當晚在同安街與莊二街口賣場樓上,深夜12點多竟有12人羣聚喝酒喧譁,當下報警後警方卻遲遲未到,質疑對方政商關係良好,導致目無王法,痛批「警察呢?桃園無法了?」留言處也有網友分享當時影片,只見一行人酒酣耳熱、大聲喧譁,還有人疑似砸場、旁人頻勸架,也有女子疑似醉倒躺在地上。

桃園警方表示,警方9點26分接獲報案,9點34分就到場,但發現餐廳未開燈,店內也無迴應、大門深鎖、無人開門,並非不理會民衆報案。派出所同仁事後根據民衆在臉書提供的影音聯絡店主周姓老闆到案說明,對方坦言出借3樓露臺場地友人使用;警方已將此案移請桃園市衛生局,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每人可處6至30萬罰鍰。

而當晚租借場地的楊姓男子到案說明時坦承,當晚因爲疫情大家都悶壞了」,因此由他邀來11名友人在露臺小酌餐聚心想在3樓應該不會遭人檢舉,沒想到因爲音量過大、又有口角發生,導致鄰居嚇壞、受不了聲響報案,羣聚行爲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