萇記黑心蛋液還有1600KG竄市面 保存期限在1/5前快停用
▲萇記泰安蛋品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桃園市衛生局全數查封。(圖/衛生局提供)
全臺第二大蛋場「萇記泰安」遭檢調查獲利用過期蛋、破殼蛋混製成液蛋並販售,現場封存531公斤液蛋。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表示,蛋黃液與全蛋液保存期限爲7天、蛋白液爲9天,建議民衆若購買產品有限期限落在12月27日至1月5日者,應避免食用,食藥署已勒令業者在今(29)日凌晨12點前將該區間產品全數下架銷燬,屆時未下架完畢,將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3萬至300萬元。
魏任廷表示,桃園地檢署與桃園市衛生局於28日到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進行搜索時,發現有效期限於12月14日及12月26日逾期蛋品混製成的液蛋,桃園市衛生局立刻勒令工廠停業,並封存531公斤液蛋,並針對已銷售產品進行回收。
魏任廷提到,萇記泰安的液蛋主要銷售地以連鎖大賣場家樂福佔大宗,桃園以北共有25家進到黑心產品,另外桃園市面包店如一合發、巧卡尼、焦糖小點等10家業者,也有使用萇記泰安的液蛋,目前已令業者暫停使用。
「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及「泰頂山農產品有限公司」另於中南部設有營業所。食藥署於今日前往泰頂山農產品有限公司中部營業所、南部營業所,以及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位於臺南市的德侖廠等3處,現場未見逾期情事。
魏任廷提到,根據桃園市政府統計,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每個月蛋品的銷售量約7000公斤,若依7天保存期限推算,估計還有1600多公斤產品在市面上流通,目前已勒令業者在今日凌晨將有效期限在1月5日以前的產品全數下架。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
魏任廷說,有關業者的刑責,目前仍有檢調調查中。食藥署呼籲業者自主清查倘購買「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桃園廠疑似受影響之液蛋產品者,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食藥署將責成並督導衛生局儘速完成後續回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