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500拆遷戶陳情補償過低 市府:已擬補助措施幫重建

▲桃園市大園區近500位航空城居民今天上午到市府前陳情,要求市府「不要債留子孫」。(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大園區航空城近500位居民,今(23)日上午在市議員遊吾和號召下前往桃園市府廣場陳情,質疑市府與中央拆遷補償評點過低,諸多措施不合理且有違法之虞,還請來大園區福海宮、福元宮、保安宮三大寺廟神明助陣;市府指出,航空城案今年已進入安置重建年,市府與民航局就居民所提出需求,在可行前提下,將盡可能研擬各項安置補助措施,協助居民順利重建,市府未來會積極協助居民解決問題,持續會同中央滾動檢討,與居民共同完成安置重建,逐步推動落實航空城計劃。

▲桃園市大園區近500位航空城居民今天上午到市府前陳情,陳情代表與市府地政局人員協商。(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市議員遊吾和指出,航空城案龐大區段徵收,但政府沒有把物價調查異常浮動因素算足在內,造成人民財產損害,政府進行房屋估價時是依物價評點依法調整應爲12點2,一坪估7至8萬元,但現在所有徵收戶要重建家園,一坪至少要15至16萬元,居民至少有一半的錢沒着落,因此今天請神明到市府表達不滿訴求,並要求市府應依照今年物價評點依法調整應爲17點7,依物調大約漲幅41%,不限時間每戶發3百萬元、提供銀行優惠貸款平臺、協助廟宇重建等訴求。

市府地政局長蔡金鐘等人代表市府收取居民陳情書,市府隨後提出說明如下:

一,航空城案已於今年已進入安置重建年,市府已與民航局就民衆所提出需求,在可行前提下,儘可能研擬各項安置補助措施,協助居民順利重建,相關方案並已於今年3月提報行政院討論定案,並於6月公佈,規劃安置補助包含住家房屋補助費、房租補助費、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調降安置住宅售價及區外安置等各項補助措施。

二,有關建物徵收拆遷補償,全市均按照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航空城案也依照規定,但因航空城區段徵收案採先建後遷及歷史背景較爲特殊,整體推動期程較長,所以特別加發住家房屋補助費,充分考量到重建年2025年營建物價變動幅度,加發建物補償費及自拆獎勵金合計25%之補助費,並且以保障大多數原有居住的住家優先,協助居民安置重建。另外,本項補助在市長主持「2024年市長訪視基層大園區座談會」過程中,有里長提出本項補助應納入安置重建補助費計算,市長考慮到居民重建及相關補助費發放的目的,已責成相關單位研議辦理。相關補助措施,已充分考量並照顧民衆的需要,在符合內政部的決議及相關規定前提下,兼顧可行性及合理性辦理。

▲桃園市大園區近500位航空城居民今天上午到市府前陳情。(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三,爲鼓勵居民回到航空城計劃範圍重建居住,且協助民衆在重建過程之其他如請照、地質鑽探等相關費用負擔,只要在一定期間內完成重建者,加發每建坪3萬元,最多300萬元之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以鼓勵居民儘快完成重建,在符合政策目的及公平合理的前提下辦理。

四,除安置街廓重建協助外,另對於申請配售安置住宅的部分,爲降低安置戶的負擔,每坪已調降3萬元,平均每坪約介於17至19萬元間,停車位並以低於成本及鄰近市場行情配售,每位約介於85萬元至125萬元間,並已於今年6月完成選屋,預計於9月辦理簽約,2025年陸續完工並辦理移轉交屋。

五,航空城提供之安置措施,除配回安置土地自建、配售政府興建安置住宅外,另有部分居民選擇自行至計劃區外安置。爲兼顧居民安置權益及衡平性,如均未選擇計劃區內的安置土地、安置住宅之安置戶,於計劃區外興建或購買住宅者,亦參考區內協助措施,加發區外安置補助費,但是相關安置及配套補助措施由安置戶自行擇一辦理,以避免資源重複使用,衍生公平性之問題。

六,自今年2月起,市府已陸續通知安置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界址位置確認,居民於完成界址確認後,得辦理建築規劃、設計與請照等相關作業,安置住宅各項作業也持續按照進度推動中。市府將積極協助居民解決問題,持續會同交通部民航局滾動檢討,一同與居民共同完成安置重建,逐步推動落實航空城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