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4官警爽喝花酒 市警局嚴懲調職
桃園警分局前大樹派出所林姓所長、中壢警分局前內壢黃姓所長、刑大吳姓警務員、盧姓警員4日涉嫌出入桃園某酒店,遭民衆報案,警方事後嚴懲並調地處分。(賴佑維攝)
桃園警分局前大樹派出所林姓所長、中壢警分局前內壢黃姓所長、刑大吳姓警務員、盧姓警員4日涉嫌出入桃園某酒店,遭民衆檢舉。督察體系獲報調查,2所長、盧記小過、吳姓警務員2小過,3官、1警皆調離現職,已在19日報到,並列教育輔導名單。
據瞭解,林男、黃男、吳男、盧男4日在桃園區中平路某熱炒店跟友人餐敘,酒酣耳熱之際,有人提議到中山東路某酒店「續攤」,4人跟友人前往後。但有人竟然撥打110檢舉,指稱桃園某所長到酒店,警方獲報隨即派員查緝,但包廂內已空無一人。
警方督察體系獲報,併到該酒店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黃男、吳男、盧男有出入不正當場所,還有和列管對象接觸。雖然這4人僅待1小時多且是自費,但仍違反規定。林、黃、盧記小過,吳則是主揪記2小過,3官、1警皆在週二派其他非主管職務,並調地處分,並已經在週五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