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除舊佈新」改往昔模式 直搗飲酒場所宣導勿酒駕

桃園警分局爲防制酒駕,改變宣導傳統,針對飲酒地點不定時前往店內宣導防制酒駕,呼籲切勿酒駕。(警方提供)

警政署統計去年1至10月全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多達2560人,平均每天死亡8.5人,酒駕死亡人數多達230人。桃園警分局爲防制酒駕,改變宣導傳統,針對飲酒地點不定時前往店內宣導防制酒駕,呼籲切勿酒駕。

警方表示,除結合各項活動辦理宣導外,更針對本轄查獲酒後駕車民衆飲酒場所及深入大街小巷內的小型茶藝館、歌友會、舞場、KTV及卡拉OK等飲酒場所,利用一般勤務不定時直接前往店內對酒客宣導防制酒後駕車,如此逐店逐桌向店內飲酒民衆一對一宣導勿酒後駕車,達到做直接防制酒駕的宣導效果;另外也請店家針對飲酒消費後離開的顧客,提醒告知勿駕駛車輛,並提供代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

警方說,酒駕新法上路後,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酒駕仍維持現今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提高爲3萬元至12萬元;若5年內第2次酒駕,則處初次最高額度9萬元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按前次加罰9萬元。另外闖越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且5年內第2次違反,亦採累進處罰,逐次加罰18萬元。

另若汽機車駕駛人酒駕,吊扣駕駛執照處罰也延長爲1年至2年;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吊扣增爲2年至4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不得再考領且得沒入車輛。桃園警分局提醒,今年春節期間本分局持續妥適彈性規畫勤務,落實「防制酒後駕車」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並就行徑異常有明顯酒駕徵兆之車輛加強攔檢稽查,提高執法強度及頻率,期能有效防制事故發生,維護廣大用路人的安全,以建構更優質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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