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回手機有鬼?林秉樞自泄惡行 拿不雅片逼前女友自摑裸跪

林秉樞與立委高嘉瑜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中,卻意外揭發2020年間林秉樞對1名「前女友」施暴的惡行。(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林秉樞施暴案件爆出案外案,林秉樞懷疑前女友出軌,以裸照不雅片脅迫她自摑巴掌、脫光衣服跪下。自泄惡行的關鍵曝光,原來是林秉樞聲請檢方發還另一案件所查扣的手機,卻讓檢方發覺「有詭」,進一步查看手機內容,經聯繫被害女子調查後起訴。

據起訴書紀載,2020年間林秉樞與1名徐姓女子爲男女朋友,林秉樞看了徐女的手機後,發現徐女疑似劈腿,便拿起手機開始錄影,「以散佈祼露照片及性愛影片爲由」,強逼徐女下跪道歉,並且甩了徐女耳光,還逼徐女自行掌嘴,威脅徐女辭職,還揚言要讓徐女沒辦法上班。

林秉樞不僅拿着手機錄下徐女「下跪道歉」影片,還要求徐女全身脫光,並且拍下徐女「裸體下跪」道歉畫面,還拿走徐女的手機,不讓徐女對外求助與報警,林還對徐女聲稱「我不會放過妳」、「我要整死妳」,並且向徐女放話「信不信殺了妳跟妳的小孩」、「妳消失就沒了,就句點喔」等語。

徐女嚇得報警,並於2021年3月取得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禁止林秉樞繼續騷擾跟蹤,且不得靠近徐女住處與工作地點100公尺內,徹底地遠離恐怖情人,2021年9月,一審法官判處林秉樞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接受指定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檢方今(10)日依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林秉樞,不但不發還手機,並以這支手機是林秉樞犯罪所用之物、內有女方裸露身體與遭強迫下跪道歉的影像,建請法官宣告沒收這支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