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知名「江小漁」餐廳賣過期巴沙魚遭起訴 老闆夫妻認罪獲緩刑

臺中檢警查獲連鎖餐廳「江小漁」販賣過期改標魚貨,進行封存商品。(圖 / 中時資料照)

臺中知名連鎖餐飲「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於年前遭查將過期1年、高達43公噸的巴沙魚改標轉售加盟店,加盟店負責人於不知情下再供應予餐廳顧客食用。檢方偵結後,以涉犯變造私文書、販賣虛僞標記商品及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楊男楊男及戴女夫妻2人。2人在審理時均認罪,並經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臺中地院因此依變造私文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沒收非法所得29萬5050元。

根據起訴書,楊男爲香椒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同時亦未「江小漁酸菜魚」公益店負責人;戴子婕則爲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威晶公司系經營「江小漁酸菜魚」品牌之連鎖加盟、食品進口等業務,香椒公司則負責將威晶公司進口之食品,銷售予「江小漁酸菜魚」各加盟店,香椒公司、威晶公司均由楊雙懋爲實際負責人,負責營運決策、業務推廣,戴女則負責各項行政工作。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查獲連鎖餐廳「江小漁」販賣過期魚品,立即封存商品。(圖 / 中時資料照)

楊男夫妻於2018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間,以威晶公司名義陸續自越南進口巴沙魚共4809箱,保存期限分別自2021年2月15日至同年11月6日,冰存於中市某家冷凍倉儲公司,該批魚貨轉售給香椒公司,再由香椒公司賣給各加盟店。

受新冠疫情影響,進口之巴沙魚共計4809箱、4萬8090公斤皆未能於2021年11月到期之前全部售出。楊男夫妻爲避免損失,於是未經越南皇龍公司同意,將魚貨運往威晶公司的小冷凍庫,亦指示不知情員工變造商品標籤,改爲僅記「保值期:24個月」之商品標示內容,再將其中281箱轉售中、彰、投及臺南等4間不知情的加盟店,非法所得約有29萬5050元。

臺中地院接手最終審理時,楊男與戴女二人均坦承犯行,並表示加盟店負責人及代理人均不知情商品過期改標等事實,亦與檢察官於審判外達成協商。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爲判決,臺中地院因此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協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