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霧峰分局偵查小隊長涉泄密 當衆遭憲兵隊帶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年約50歲的劉姓小隊長疑涉嫌辦案泄密,12日下午在分局辦公室遭檢方當衆帶走,是否涉嫌貪污尚在調查。(潘虹恩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年約50歲的劉姓小隊長疑涉嫌貪污,12日下午在分局辦公室遭檢方當衆帶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年約50歲的劉姓小隊長涉嫌偵辦案件時泄密,12日下午在分局辦公室遭檢方帶着憲兵隊當衆帶走,檢方偵訊後向臺中地院依照泄密罪嫌聲押,至於外傳涉貪尚在調查;霧峰警分局表示,案由分局主動報請偵辦,倘聲押獲准,本分局將依法予以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據悉,劉姓小隊長從警至今30餘年,平時做事勤懇、盡責。霧峰警分局近期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件,每每溯源跟監蒐證時,嫌犯彷如知道警方行動般有所防備,懷疑似有員警泄密,主動報請檢察官調查,發現偵查隊劉姓員警涉有嫌疑。

今日下午檢方帶着憲兵隊前往霧峰警分局進行搜索,並當衆人的面將劉姓小隊長帶回,檢方漏夜偵訊,依照泄密罪嫌向臺中地院聲押,至於外傳涉嫌貪污尚在調查。

霧峰警分局表示,霧峰分局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件,於向上溯源實施跟監蒐證時,發現犯嫌疑似預知警方行動而有防備之舉,懷疑似有員警泄密,經向承辦檢察官報告,檢察官指示不法部分另案秘密調查;案經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政風室及霧峰分局進行蒐證調查,發現偵查隊劉姓員警涉有嫌疑。

霧峰警分局指出,12 日由檢察官帶領專案小組成員,針對劉員住處、使用車輛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全案於調查偵訊後移請檢察官復訊,並向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聲請羈押,倘聲押獲准,本分局將依法予以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霧峰警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要求同仁恪遵紀律,並要求單位主管落實內部管理 工作。他說,發現員警有異常症候即應多加關懷並即時約制、規勸,避免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本分局秉持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秉持不掩飾、不庇縱精神,維護警察形象。

檢方復訊後,認爲涉泄密嫌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是否涉及貪污,進一步追查。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