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潭水亭觀音媽廟攤販長期佔地爲王 佔車格擺攤做生意引民怨

潭水亭觀音媽廟周邊有不少攤販直接在汽、機車停車格上擺攤做生意。(李京升攝)

部分攤販直接在路邊違規擺攤。(李京升攝)

臺中市潭子區潭水亭觀音媽廟是當地信仰中心,宮廟周邊是傳統菜市場,但長年來有不少攤商佔地爲王,佔用汽、機車停車格擺攤做生意,讓地方民衆相當頭疼。警方今天強調近半年來已取締118件,市府則指,該路段攤商未申請營業許可,將輔導攤商組成自治會,避免違規亂象。

潭水亭觀音媽廟位於復興路二段,廟方周圍有傳統早市,每天都有婆婆媽媽前往採買購物,但廟前約300公尺長道路,長年來有部分攤商,佔用路邊汽、機車格甚至違停紅線做生意,更有長時間強佔車格問題,讓附近居民返家時,找不到位置停車。

當地居民說,潭水亭觀音媽廟前的復興路二段,早在2、30年前,就有攤販會在周邊擺攤做生意,大家已經習以爲常,但因違停、堆放雜物亂象多,市府約10年前畫設汽、機車停車格,攤商仍直接佔用車格賣東西,讓地方相當頭疼。還有居民表示,他假日睡覺休息,一早5、6點接到攤商電話,要求他移車,只因爲攤商要擺攤做生意,讓他無奈不理解到底誰纔是違規?

攤販們說,他們停車也非都沒繳錢,都有購買公有停車格月票,民衆抱怨也都有儘量避免造成困擾,其他人要停車也不會阻擋,大家討口飯吃,他們也很無奈,希望市府能協助就地合法,或設置攤商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科指出,市府2016年起針對道路型攤販有訂定「臺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來管理中華夜市、逢甲夜市等道路型夜市或市集。

經發局市管科表示,根據自治條例,道路型攤販必須在2019年前申請營業許可,潭水亭觀音媽廟復興路二段的攤販未向市府申請合法,因此會優先輔導攤商自組自治會或委員會,避免佔用車格或違停做生意。

大雅警分局指出,有關部分攤商未經許可在道路上擺設攤販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1200至2400元不等罰鍰,該路段違規擺攤近半年已取締118件,並將持續取締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