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特教班擴增至350班 家長憂心師資不足

臺中市教育局指出,112學年已增聘28名具特教資格教師,113學年則再增45人,持續提升特教服務品質。(陳淑娥攝)

臺中市國小身心障礙特教班111學年度共計315班,113學年度將擴增至350班,臺中市審計處去年查覈發現,部分教師未具備特教證,由於9月開學在即,家長憂心特教師資。教育局指出,112學年已增聘28名具特教資格教師,113學年則再增45人,持續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臺中市教育局爲使身心障礙學生均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之權利,並獲得適當照顧,設置特殊教育班。依據《教師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爲限。《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各級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之教師,應具特教教師資格。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去年查覈發現,111學年度臺中市立一般學校國小階段設有特殊教育班計315班,聘任特殊教育教師630人(含代理教師102人),未具備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計15人,約2.38%,且其中13人無教師證書,要求檢討改善。

9月開學在即,家長十分關心特教師資。臺中市教育局指出,中市112學年度國小身障特教班共計325班,較111學年度增設10班,並招考合格特教正式教師計28人,特教合格率爲96%;113學年度又較112學年度增設25班,招考合格特教正式教師計45人,持續提升特教教學品質。

教育局指出,各校辦理與聘用特教班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皆依據中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辦理,第1次招考爲具合格特教教師證者,第2次放寬爲修畢特教學程者,第3次則爲大學畢業者,中市皆鼓勵學校優先聘任具合格特教教師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