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槍手狂轟當鋪62槍動機曝 2年前遭打斷手腳!仇家獲輕判沒賠償
「君子」報仇3年都嫌晚!彭姓男子因2年前幫處理一件糾紛,遭對方5人毆打手腳骨折重傷。他不滿法院去年底輕判定讞,沒得到道歉賠償,加上寒流讓他舊傷劇痛,日前凌晨竟拿改造長槍前往對方出沒當鋪瘋狂掃射62槍後逃逸,12小時後主動自首繳槍,但打他的人早就不在那工作。警方表示,彭男已遭收押禁見,但將持續追查槍枝來源。
今年1月3日凌晨1點39分,南屯區龍富路突然傳出一連串的疑似鞭炮聲,當鋪前的白色休旅車駕駛發現不對,趕快下車逃跑,彭男開完後也離開現場,民衆確認沒人受傷後立刻報警。第四警分局獲報,立刻出動快打部隊到場,發現該現場已經沒人,但事發的當鋪鐵門、建築物和路旁車輛滿是彈痕,立刻拉起封鎖線進行採證,經確認有62個彈孔,立刻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當鋪門口的汽車車身彈痕累累,地上都是彈殼。(圖/民衆提供)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查訪該家當鋪,當天就確認開槍兇嫌是36歲彭姓男子。彭男也自知法網難逃,在犯案後12小時就撥打110向警方自首,「我就是在當鋪開槍的人!會把槍交出來」,隨後由警方前往逮捕並起出槍枝,將他帶回偵辦。
彭男到案後供稱,他在2、3年前跟朋友去處理一件糾紛案時,遭對方持棍棒打斷手腳重傷,到現在只要天氣一變化就痛苦難奈。他表示,這案件去年11月25日判決定讞,但他不滿判決結果,且完全沒得到任何道歉和賠償,內心怒火中燒。加上身上的傷,每逢天氣變化就會痛,這幾天因爲寒流疼痛加劇,又得知當年打他的人在這一家當舖出沒,纔會持槍前往開槍泄憤。
據瞭解,彭男在2018年12月30日凌晨,跟朋友去太原路停車場,幫賴姓友人處理KTV酒後衝突事件。雙方到場後,彭男那一方先持棍棒砸對方的車,對方不甘示弱,從車內拿出一把空氣手槍作勢要開槍,衆人見狀落荒而逃。彭男要搭車時見陳姓友人跌倒,要上前搭救,自己卻反而跌倒沒搭上車,獨留他1人,結果慘遭對'方狂毆,雙手及右腳全都骨折,頭部等多處撕裂傷,
彭男控告對方5人傷害等罪,去年6月臺中地院判5人各2至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彭男當然不服,與檢察官一起上訴臺中高分院,主張判太輕。合議庭卻認爲,原審量刑尚屬妥適,無加重必要,且彭男主張「右大腿萎縮1.5公分」,沒有積極事證證明是被告造成,駁回上訴定讞,也因此埋下彭男開槍動機。
警方表示,彭男所指打他的人原在當鋪上班,但已離職,只有偶爾會去那邊。彭男現場失控瘋狂開槍掃射,所幸無人傷亡。他符合自首要件,主動交出的槍枝爲改造M16A1步槍長槍管改短,製作精良,已送往刑事警察局確認是否具殺傷力,警詢後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恐嚇等罪嫌將彭男移送臺中地檢署後,聲押禁見獲准,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是否有其他共犯。
警方重申,糾紛案件應依法律程序進行協商及處置,警方絕不容許任何型式的暴力及私刑正義,也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查緝黑槍犯罪之決心毅力永遠不變,也絕不容許任何挑釁公權力行爲發生,一旦發生將依法辦理,以維護社會治安、防制不法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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