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七旬翁理論車禍 無辜遭思覺失調男打死…移審國民法官

臺中市林姓男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患有思覺失調症,去年9月間在父親陪同下,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看診,期間林聽到院外,謝姓老翁與呂姓公車司機、趙姓計程車司機因車禍的爭吵聲,林誤會是謝在辱罵他,也加入爭執,林持續毆打倒地的謝翁,謝翁因急性心因性休克後,住院4天身亡,檢方近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移審國民法官。

林姓男子(22歲)兒少時期患有智力、適應功能減損,8年前被診斷出患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有就醫、住院紀錄,去年9月28日上午9時許,林在父親陪同下,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看診,領藥空檔,林到院外購買茶飲解渴。

林在院外時,剛好遇到呂姓公車司機,爲閃避謝姓老翁(75歲)停放的車輛,不慎與趙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碰撞的車禍;謝翁等3人在現場查看車損、理論過程時,林認爲謝的爭執聲是在辱罵他,林心生不滿,先以徒手方式,將謝翁推倒在地。

謝妻與保全、民衆看到,合力制止林,謝起身後動氣,追上林理論,林再出手毆打謝翁,也攻擊謝翁妻子頭部,接着將謝翁夫妻推倒在地。

林跨坐在謝翁身上,不斷朝謝翁頭部、胸口毆打,民衆見狀趕緊將林拉開,但謝翁被攻擊後,引發急性心因性休克,當場失去意識,經緊急送醫急救,住院四天仍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

檢方認定,林男因受精神、心智缺陷影響,產生關係妄想及偏邏輯思考,導致辨識行爲違法能力,顯著降低,錯誤深信遭謝翁辱罵,萌生不滿而持續傷害謝翁。

檢方指出,林主觀上雖無要謝翁死亡的故意,但在客觀上,已可預見謝翁年事已高,身體狀況較一般青壯成年人脆弱,不堪外力毆擊與跌摔,若持續遭受外力攻擊,極可能引發死亡結果,仍持續犯行,有傷害故意,依傷害致死罪起訴,移審國民法官審理。

臺中市林姓男子(左)有身心狀況,聽到謝翁(右)因車禍與人口角的爭吵聲,上前推打謝翁,鬧出人命。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林姓男子因身心狀況,無故推打七旬謝姓老翁,鬧出人命,警方出動五名警力,纔將林男壓制上車。記者陳宏睿/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