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看護一再染毒遭輕判 檢方上訴二審諭知不受理 原因曝光

臺中市趙姓男看護,染上吸毒惡習,去年採尿驗出毒品反應,臺中地院審結判刑7月,檢方不服上訴,趙男因故死亡,二審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公訴不受理。(王煌忠攝)

臺中市從事看護的趙姓男子,因染上吸毒惡習,去年警方通知採驗尿液,竟呈現嗎啡陽性反應,趙男坦承不諱,臺中地院審結,以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判有期徒刑7月,檢方不服上訴,全案進入臺中高分院審理,趙男因故死亡,二審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公訴不受理,並不經言詞辯論。

臺中地院判決指出,趙男在2023年1月25日,將海洛因毒品捲入香菸後點燃吸食,經轄區烏日分局通知調驗,採集尿意送檢,呈現嗎啡陽性反應,檢方偵結提起公訴;法官審理髮現,趙男在2021年因施用毒品裁定強制勒戒,3年內再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爰依法加重其刑。

法官審酌趙男高職肄業,從事看護工作,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須撫養子女及父母等生活狀況,念其坦認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另徵諸施用毒品者均具有相當程度之生理成癮性及心理依賴性,其犯罪心態與一般刑事犯罪之本質並不相同,應側重適當之醫學治療及心理矯治爲宜,判刑7月。

檢方不服在今年1月29日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發現趙男已在今年1月12日死亡,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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