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名律師卷林明佐貪瀆案!50萬交保…檢重批:辜負社會期待

▲林明佐涉貪案,臺中地檢署查出有律師事務所涉案。(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被查出時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疑與博弈集團過從甚密,今年5月臺中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將他聲押獲准,後續檢廉展開多波搜查行動,將博弈集團負責人、背後金主帶回,甚至還有史姓前媒體人牽涉其中,截至5月有7人遭收押。昨(17)日檢方又查出,臺中1間頗有規模的律師事務所疑涉案,帶回洪姓主持律師偵訊,訊後依泄密罪嫌命50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檢察官偵辦該起博弈集團期間,發現與該集團配合的洪姓律師,在出庭爲集團被告辯護後,涉嫌將偵查資訊提供給博弈集團成員,讓博弈集團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進度,進一步擬定策略躲避查緝。

昨日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指揮中機站、廉政署中部調查組,持搜索票前往洪姓律師的3處事務所,將其帶回調查,並通知楊姓、吳姓律師等相關5名證人釐清案情,檢察官訊後認洪姓律師涉嫌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但尚無羈押必要,命5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臺中地檢署強調,律師身爲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利用職務得知偵查內容後,外泄給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爲犯罪者串證,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回顧本案,檢、廉查出,林明佐在擔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涉貪、包庇博弈集團,今年5月2日展開前往林刑事局警政間辦公室、住處搜索,除在林的住處查獲近百萬元現金,還查到他的帳戶裡有2000多萬元不明資金,經漏夜偵訊,臺中地檢署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公務員包庇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6項重罪將他聲押獲准,在本月羈押期滿前,檢方認恐還有共犯在逃,向法院聲請延押獲准,至今仍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