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春節禁挖道路 18件挨罰
臺中市自1月20日起實施春節禁挖行爲,至元宵節止,截至目前已查獲違規案件18件。(臺中市建設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不少工程各自爲政,三不五時挖挖補補惹民怨,市府爲維護春節用路品質,自1月20日至2月12日實施春節禁挖行爲,但仍有廠商挑戰公權力。市府建設局指出,至2月10日已查獲違規案件18件,以神岡區6件最多,將依《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每案裁罰3至10萬元罰鍰。
農曆春節9天連假雖已結束,但中臺灣燈會接力登場,熱鬧節慶氛圍將持續至元宵節過後,臺中陸續涌入觀光人潮。爲確保用路安全及交通順暢,市府年前公告自1月20日至2月12日禁止道路挖掘,但緊急搶修工程、經許可之道路養護刨封作業及孔蓋啓閉則不在此限。
建設局表示,春節禁挖行爲自1月20日啓動,長達24天,截至2月10日,已查獲違規案件18件,以神岡區6件爲最多,北屯區、東區各3件;西屯區2件;北區、梧棲區、豐原區、霧峰區各1件,將依《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每案裁罰3至10萬元。
建設局指出,年前啓動機動稽查作業,稽查小組以年度施工未完工點位、臺中市主要道路等稽查重點路段加強執法,首2日就查獲8件違規施工案件,後續再查獲10件違規案件,違規樣態多爲未做好配合禁挖期程,造成春節期間仍持續施工,進而影響交通順暢。
建設局已要求違規廠商停止道路施工,巡查工作將持續至元宵節,呼籲廠商嚴守禁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