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板免環評 13名環委連署建議修正
爲了達到2050淨零碳排目標,我國積極在多處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引發多起爭議。(報系資料照)
爲了達到2050淨零碳排目標,我國積極在多處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引發多起爭議,相較於同屬再生能源的離岸風電無論規模大小均要通過環評大會審查,目前僅要求在重要溼地的太陽能發電系統纔要實施環評,環評委員朱信今天發起臨時動議、共有13名專家學者參與連署並建議修正「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納入一定規模以上的太陽能光電板應實施環評。
近年光電板爭議頻傳,如「假種田,真種電」的農地,現在也頻頻傳出「假養漁、真種電」的漁塭爭議,近日也有民衆稱因遍佈太陽能板導致氣溫飆破40度。
朱信發起連署建議修正認定標準,並增置一定規模以上太陽能電廠應實施環評,他說,同屬再生能源的陸域風機門檻甚低,而離岸風電無論規模大小均應實施環評,與此同時,卻僅有設置在重要溼地的太陽能板應實施環評,就算農委會要求2公頃以上農地裝設光電板應由農委會審查,但也僅限於較單一的「農業觀點」,難解決太陽光電板衍生的許多問題。
朱信提及,目前在臺灣最大的太陽能電廠開發完成案件中,已有佔地230公頃,而發電規模270MWe巨大案例,與認定標準中有些佔地僅1至5公頃而發電量僅10至20MWe其他開發案皆應實施環評規範,恐怕不符合比例原則。
朱信強調,太陽能電廠在地處亞熱帶的臺灣非常適合開發,來補足夏天及中午時段尖峰缺電之需,但仍有光害、污染、生態等環境影響問題,建請環保署加速修訂認定標準。
環保署綜計處代表回覆,曾針對此事邀請能源局討論,考量立法意旨且經濟部已有生態檢核等機制,當時認爲暫時不用修訂,會把委員的意見納入後續參考。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說,因爲太陽光電與其他能源不太一樣,沒有空氣、水、廢棄物等問題,至於委員提及的是否要針對大規模開發衍生的環境問題,經濟部及農委會已有檢核機制,與各單位溝通後也認爲不要疊牀架屋,且地方政府反映遇到的問題也有機制解決,但會在今年啓動認定標準的研修討論,並把委員的建議納入檢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