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新光金這門親事... 黃天牧:不是談合併適當時機

黃天牧強調,合併雖然是各金控董事會及主要股東的決定,但金融監理重視金控子公司財、業務健全,不希望有子公司不夠健全情況下,影響到另一家金控。

另外,對於陳淮舟出任新光金董事長,如何落實金金分離政策?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先看職務,即主要股東與經理人、配偶與關係人,不能任職另一家金融機構董事、經理人,其次看日常營運,就回歸個案認定,即金管會將從未來新光金營運是否與臺新金切割的確切行爲,去逐案判斷。

金管會12日已約見陳淮舟,提出五大監理要求,包含董事會應化異求同、新壽增資爲首要任務等。黃天牧昨透露,金管會在股東會前其實就已請銀行局通知新光金,不管誰當選董事長,禮拜一就到金管會談。

14日保險局再約談現任新光人壽董事長潘柏錚、總經理黃敏義與相關高階主管,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會中有兩點要求。一是新壽董、總應帶着現在經營團隊,向陳淮舟報告財、業務狀況,因爲新壽前五月虧損已逾130億元,6月底半年報的資本適足率(RBC)恐達不到法定標準200%,應好好跟新董事長說明,讓董事會能充分接受,進而支持對新壽增資。二是這段過渡期更應在崗位上努力,更重視員工與保戶的權益。

若新壽要讓資本適足率回到法定標準200%以上,市場預估至少要增資百億元,主要股東會不會因經營權之爭不願增資,黃天牧說:「這是家業的傳承」,強調不要用持股多寡或經營權等去考量增資。

黃天牧是否出面當「和事佬」?黃天牧說:「現階段,我不會找一個房間要他們(吳東進、吳東亮)來談,但我希望大股東知道,金融機構是有公共性,應站在更高的高度,盼大家和舟共濟,纔是符合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