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之星5G計劃書過關下半年開臺 亞太「共網共頻」卡關

臺灣之星,圖爲總經理賴弦五 。(資料照片記者湯興漢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

臺灣之星5G事業計劃書變更案29日過關,預計今年下半年可提供服務亞太電信因爲沒有標到5G主流頻段,計劃使用合作伙伴(臺灣大)5G網路、頻段,但目前欠缺共網共頻相關法令與配套做法,何時可獲許可仍未可知。亞太電信迴應表示,已依據《電信管理法》開放共頻之規劃,及共頻所需管控能力之安排,向NCC提出事業計劃書變更申請,目前正由NCC審覈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臺灣之星5G事業計劃書變更案,NCC表示,臺灣之星電信5G系統將採國際5G通案優先採用非獨立組網(Non-standalone)架構建置,以早日完成5G開臺,後續再視市場發展環境推進及技術演變,轉換爲獨立組網(standalone)模式,以提供全面性5G服務。

▲亞太電信(資料照片/鴻海提供)

NCC平臺事業管理處處長王德威表示,亞太電信因爲5G建制方式採用合作方式,計劃使用合作伙伴(臺灣大)5G網路與頻段,相關配套問題還需要亞太進一步迴應。更重要的是,亞太的5G服務採與其他電信商共網、共頻合作方式,屬於《電信管理法》實施後才能進行,該法已三讀通過但預計7月纔會公佈實施,且該法同時要求電信商對網路、系統要有掌控能力,NCC表示,亞太要能說明在與別人合作時,如何去維持他的掌控性。

5G釋照結果,計有中華電信、遠傳電信、臺灣大哥大、亞太電、臺灣之星電信等5家得標者,各得標者均依法向NCC提出事業計劃書變更,目前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及臺灣大哥大等3業者前已經NCC委員會議複審通過事業計劃書變更,加計今日臺灣之星電信後,總計已有4家公司獲NCC覈准其事業計劃書變更。